教师产假请假条

时间:2023-08-12 07:11:18
教师产假请假条 (15篇)

教师产假请假条 (15篇)

无论是身处学校还是步入社会,我们都可能会使用到请假条,请假条相当于公文中的请示,但比请示简便、灵活。在写之前,可以先参考范文,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教师产假请假条 ,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教师产假请假条 1

尊敬的学校领导:

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xx月份,现需要回家休息,调养身体。特向领导申请办理请假手续,xx后回来上班,请假时间为x个月。另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真正体现了人文化主义。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此致

敬礼!

  请假人:

  20xx年x月x日

教师产假请假条 2

尊敬的xxx学校领导:

我是xxxx班老师,因本身有孕在身,预产期12月份,现已怀孕7个月,故此时向领导请假,请假时光为4个月。另在此十分感激学校引导对我的关怀跟照料。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此致

敬礼!

  请假人:xxx

  20xx年x月x日

……此处隐藏1679个字……根据《条例(修正案)》第二十一条,符合规定的生育条件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难产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个婴儿加15天)外增加60天产假(总共是158天),男方均享受20天护理假。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和相关待遇。

  产假没休满就上班,有补贴

对因工作需要并经本人同意,不能休完增加的产假或护理假的,所在工作单位应当给予适当货币补贴,具体标准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最新《劳动法》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六十二条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哺乳期未满不得辞退

浙江、江西等省规定,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辞退或与其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情形,降低其工资、限制其晋级、或单方解除合同。

作出类似规定的还有海南省、湖南省、湖北省。

教师产假请假条 15

尊敬的学校领导:

您好!

我是xxx系xxxx专业教师,因本人有孕在身,预产期xx月份,现已怀孕7个月,故此时向领导请假,根据国家晚婚晚育有关政策,请假时间为4个月。

在此非常感谢学校领导对我在孕期的关心和照顾。

特此申请,望领导审批。

此致

敬礼!

  请假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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